苏煤安〔2011〕85号
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单位,各煤矿安培中心:
2011年全省各煤矿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落实培训责任,规范教学管理,完成了全员培训任务,有效地提高了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作出了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巩固和扩大安全培训所取得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煤矿安全培训系统中开展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全省拟推荐评选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87名(分配名额附后)。
二、推荐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安培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认真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培训工作成效显著,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学员合格率达98%以上。
(2)全体安培教职人员认真执行安全培训工作法律法规,服务意识强,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培训工作。
(3)机构健全,设施完善,师资配备齐全。
(4)教学组织严密,在培训内容方法和考核手段方面有所创新,全面实行教考分离工作,落实安全技能考核。
(5)管理制度齐全,教学档案和学员档案规范,使用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资料上报及时准确。
2、先进个人
(1)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安全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
(2)热爱安全培训工作,工作积极,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4)在安全培训的管理与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煤矿集团公司、市煤炭公司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自下而上进行,评选上报人员要进行公示。先进个人中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3、凡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填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事迹要真实、具体。《推荐表》填好后于2012年1月18日前报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联系人:程继平,联系电话:025-83332410,83329607(传真)。
附:1、
煤矿安全培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
煤矿安全培训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3、
煤矿安全培训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