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一年度煤矿安全培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12   浏览次数:576

苏煤安〔201185

 

徐州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单位,各煤矿安培中心:

2011年全省各煤矿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落实培训责任,规范教学管理,完成了全员培训任务,有效地提高了煤矿干部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作出了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巩固和扩大安全培训所取得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煤矿安全培训系统中开展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全省拟推荐评选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87(分配名额附后)

二、推荐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安培机构管理人员和教师认真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培训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培训工作成效显著,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学员合格率达98%以上。

(2)全体安培教职人员认真执行安全培训工作法律法规,服务意识强,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培训工作。

(3)机构健全,设施完善,师资配备齐全。

(4)教学组织严密,在培训内容方法和考核手段方面有所创新,全面实行教考分离工作,落实安全技能考核。

(5)管理制度齐全,教学档案和学员档案规范,使用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资料上报及时准确。 

2、先进个人

(1)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安全培训方面的法律法规。

(2)热爱安全培训工作,工作积极,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4)在安全培训的管理与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煤矿集团公司、市煤炭公司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推荐评选工作。

2、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自下而上进行,评选上报人员要进行公示。先进个人中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3、凡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填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事迹要真实、具体。《推荐表》填好后于2012118前报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培训处,联系人:程继平,联系电话:025-8333241083329607(传真)。

附:1煤矿安全培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煤矿安全培训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3煤矿安全培训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