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政法厅函[2015]5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修改意见的通知
教政法厅函[2015]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我部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将其修订情况及修改对照表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李德波 电话:010-66097261
传真:010-66020743
电子邮件地址:lidebo@moe.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情况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改对照表
3.《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订情况
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改对照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