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刘新立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228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

苏教安函〔20197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各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好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师生正常工作学习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各地各高校围绕各类侵入校园、侵害师生的涉黑涉恶问题,特别是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社会黑恶势力;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安全的社会不法人员;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各类校园贷、套路贷侵害师生问题;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其他侵害学校、伤害师生的黑恶势力等,进一步深入开展线索摸排。针对摸排出的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内容,及时报告当地扫黑办和省教育厅,积极配合做好打击处置工作。工作要细致、作风要严谨,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不发生重大失误和低级错误。要牢固树立系统思维,加强源头治理,会同政法、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研判排查,及时有效治理管控,切实净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要认真贯彻《江苏省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切实做好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开展专题教育,进行专项排查。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要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典型安全,以案释法,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完善问题学生的帮教监管措施。要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讲求宣传方式,运用多种载体,注重宣传效果。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要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指导,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效落实。省教育厅将结合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明查暗访方式,对各地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政治意识不强、工作开展不力、宣传教育不到位、线索摸排走过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

省教育厅

2019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