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刘新立  发布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68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讲活动的通知

苏委教函〔20194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高校党委:

在全党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之际,中宣部编写出版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学好用好《纲要》,是当前全省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现就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宣讲活动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之旗、精神之魂,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我们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纲要》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了全面系统阐述,深入开展《纲要》学习宣讲活动,有助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深入学习领会这一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准确把握学习宣讲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纲要》以“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为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内容丰富,结构严整,忠实原文原著,文风生动朴实,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供了权威读物。在学习宣讲过程中,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之中,体现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之中,体现在治国理政的生动实践之中。要针对存在的“认识不全面、把握不准确、理解不透彻”的问题,引导全体党员在学习《纲要》的同时,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这一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深刻体悟这一思想彰显和贯穿的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人民情怀、高度自觉自信、无畏担当精神、科学思想方法,更加自觉用新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

三、精心组织好学校宣讲活动

各地、各高校要针对不同层次干部职工、不同阶段学生进行分众化宣讲,确保《纲要》学习宣讲工作落细落实,着力打通理论武装工作“最后一公里”。要结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面向广大师生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讲清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要坚持师生在哪里,宣讲就要跟到哪里,积极利用学校“两微一端”平台,精心制作融媒体产品,组织网上系列访谈,打造立体式宣讲平台,运用网言网语和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准确生动地宣讲《纲要》。

四、加强学习宣讲活动的组织协调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策划、精心安排部署,推动《纲要》学习宣讲活动不断向深度广度拓展。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组织专家学者对《纲要》进行学习导读,在线上线下开展学习心得分享交流活动,激发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党员学、全体师生员工学的氛围。省委宣传部已组织成立学习贯彻《纲要》宣讲团,各地、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省讲师团联系,确定宣讲人员、时间和场次。也可充分利用本地、本校专家资源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总结宣讲典型和经验,有关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宣传处。

省讲师团联系人:孔鹏娟,025-88802751

省教育厅宣传处联系人:林老师,025-83335364szc1513@126.com

附件: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宣讲团成员名单.docx

省委教育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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