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14   浏览次数:35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专业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的管理,现对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院各专业协作委员会要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近两年来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组织成员学校教师,认真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要在三月份明确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的原则意见,四月份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并于五月份将论证后的新方案(指导方案)印发给成员学校,作为制定2013年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

二、有多所分院、办学点开设的专业,学院委托有关分院牵头组织修(制)订人才培养指导方案(名单见附件)。牵头学校要加强对方案制订工作的协调,认真组织有关学校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力争在五月份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

三、各分院和办学点要在专业协作委员会与牵头学校制订的方案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没有指导方案的专业,各校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的规范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方案的修(制)订工作,于630日前将修(制)订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送我院教学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至jxkyc1@163.com。我院将组织专家对各校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在适当时候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视导,以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范管理。

 

附件: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和牵头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3月8

 

附件

 

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和牵头学校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承办单位

1

数控技术

机电专业协作委员会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5

模具设计与制造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专业协作委员会

7

汽车运用技术

8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9

园艺技术

农业专业协作委员会

10

园林技术

11

护理

护理专业协作委员会

12

康复治疗技术

13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焊接专业协作委员会

14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专业协作委员会

15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6

工程造价

17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18

会计

会计专业协作委员会

19

会计电算化

20

金融管理与实务

21

会计与审计

22

财务管理

23

药学

医药专业协作委员会

24

药物制剂技术

25

生物制药技术

26

药物分析技术

27

药品经营与管理

28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专业协作委员会

29

国际商务

30

报关与国际货运

31

商务英语

32

商务日语

33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专业协作委员会

3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5

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36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专业协作委员会

37

烹饪工艺与营养

烹饪专业协作委员会

38

计算机网络技术

网络技术专业协作委员会

39

软件技术

软件技术专业协作委员会

 

40

市场营销

徐州经贸分院

41

物流管理

4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无锡交通分院

43

动漫设计与制作

常州刘国钧分院

44

服装设计

苏州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