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并具体部署了2011年工作(见附件一、附件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文件精神,做好2011年国家级师资培训工作,现将两部门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组织教师报名参加相关培训。 一、培训项目和参培教师条件 1.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培训专业有52个(见附件三之1)。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教师。培训为期12周(含企业实践4周),采取集中培训和企业实践交替的模式进行,主要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教育理论和专业教学方法。培训任务由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有条件大中型企业承担。 2.中等职业学校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参加企业实践的对象是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35岁以下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企业实践为期6个月,采取“师带徒”模式,通过现场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实施,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及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在生产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并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 3.出国培训。(2011年我省国家级培训出国进修人员暑期由各市推荐56人,实际派遣26人,已分四批落实;2012年仍主要从今年推荐人选中派遣,经查不符合条件的教师除外)。 二、培训时间 2011年培训项目将于2012年上半年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等教育部通知。 三、培训经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经费,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职业学校和教师个人负担。 经咨询教育部职成司有关部门,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中央财政经费补助标准应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1.8万元/人,12周;青年教师企业实践2万元/人,6个月;出国培训5万元/人。有关文件正在会签中。 2011年国培经费中央财政将于近期拨付省财政,2012年上半年省根据教师实际派遣情况拨付参培教师所在学校。 四、名额分配 2011年教育部下达我省国家级师资培训名额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565名,青年教师企业实践260名。今年国家级培训名额不再分市下达,根据各地各校实际报名情况按需调整、遴选。 五、报名办法 1.各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和教师本人意愿,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于12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职教处申报,培训专业见附件三之1,汇总表见附件三之2、3。 2.各市教育局职教处汇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培报名表(见附件三之4、5),于12月22日前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徐萍,邮箱:xuping608@163.com,传真电话:02583335668。 六、其他 各地各校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充分认识教师参加各级培训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扎实做好2011年度国家级培训工作。做到按需培训,将需求落实到每一位具体教师。学校要尽量克服短期困难,满足符合条件、自身渴望提高的教师学习、培训的愿望,妥善安排参培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师按时、安心、全程参加培训。对无故缺培和培训不合格的教师及其所在学校将予通报批评。 附件一: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培训专业目录及汇总表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