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江苏职教艺术团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职[2011]37号《关于同意成立“江苏艺术职业教育集团艺术团”的批复》的文件精神,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职业教育艺术团,加快发展艺术职业教育与职业学校艺术教育。经团务会研究决定吸收一批我省中、高等艺术专业和非艺术专业有艺术特长的普通职业学校为艺术团成员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学校直接报名的形式向艺术团办公室书面申报(见附表)。
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3月30日
二、申报内容和条件:
1、舞蹈(独舞、双人舞、群舞);声乐(独唱、重唱、合唱); 器乐(民乐、管弦乐); 戏剧(话剧、影视剧、小品); 播音(主持、配音、广播剧); 模特礼仪; 技能绝活 (可在舞台表演的)。
2、所申报的项目应有活动场所和固定的专业指导教师。
三、艺术团根据各校申报内容组织专家评估考核,达标院校均可吸收为艺术团成员。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视情况可作后备成员,并在建议、指导后再作评估。
四、艺术团成员由艺术团授牌为“江苏职业教育艺术团××队”,列入艺术团工作计划,由艺术团定期派专家指导。艺术团组织各成员参加演出、学习、观摩、交流、创作等活动及分批培训。
联系人:陈 群 池文杰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南京艺术学院高职院(江苏职业教育艺术团办公室)
邮 编: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291 13805189612(陈) 13851946896(池)
附表:江苏职教艺术团成员单位申报表
江苏艺术职业教育集团艺术团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