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1-21   浏览次数:517
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

苏教办职[2011]18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58号)要求 ,请你们逐校(含省属学校)统计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并填写《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 况表》(见附件)。 填写《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时,必须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其中毕业学生数应 与当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毕业生人数相一致。各地要结合《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的填写,组织 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研,研究2011年毕业生就业情况与特点,形成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专业建设的意见和 建议,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请各市于12月20日前将《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和全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调研报告报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张 赟 ,电话:025-83335676, 邮箱:zhangy@ec.js.edu.cn。

  附件: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