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
学业水平测试试点范围的通知
有关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南京、常州、南通三市已从2013年起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试点。三市于2014年1月15、16日统一进行了2012级学生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课程的学业水平测试,测试成绩客观反映了学校教学、学生管理水平和基础课教师的教学能力。
根据厅领导关于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试点的要求,从2014年起,无锡、苏州、盐城、镇江、扬州等5个市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由南京市牵头负责,希望你们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试点工作人员与经费,细化时序进度安排,周密开展试点工作。请新增5个市教育局于2014年3月底前将联系人报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张跃东,联系电话:025-83335665,电子邮箱:
zjc5665@126.com,同时报南京市教育局职教研究室。联系人:周新华,联系电话:025-84529525,电子邮箱:
zhouxha@126.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