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1-13   浏览次数:373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4〕1号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4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推荐对象:各分院承担五年制高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推荐名额: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每所分院可分别推荐1名(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申报)。

二、推荐条件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见学院网站)。

三、推荐程序

各分院在教师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考核评议,通过投票确定推荐对象。

四、有关要求

1.各分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认真做好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

2. 请各分院将推荐对象申报材料,于210前报送我院教学科研处,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上网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学院联系人:戴巧玲,联系电话:025-83335351,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3.申报材料包括:各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2、均一式五份),推荐表填到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为止(第十栏),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发至教学科研处邮箱,地址:jxkyc1@126.com),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另外,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2014年度高校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4.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1-4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4113

抄送: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411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