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关于评选2012年就业派遣工作
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校共同努力,近年来我院的就业派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我院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就业派遣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从事我院五年制高职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专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学院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并能认真组织学校系部有关人员和班主任开展二级培训,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业务综合能力强。
3.能够按照省教育厅和学院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开展就业派遣有关工作,就业派遣管理过程规范有序,连续三年工作业绩突出。
4.学校就业数据真实可靠。2010年、2011年、2012年毕业生初次及年终就业率原则上分别达到80%和95%。
5.连续从事学院就业派遣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从事该项工作。
三、评选程序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采取学校推荐、学院评审、公示、表彰的工作程序。学校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校内评选,每校推荐1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将自评材料、申报表和公示结果一并上报学院。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采取对先进个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表彰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就业派遣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推荐。
2.实事求是,树立典型。各校必须严格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深入挖掘典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奖励方式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学院下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由获得者所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报送材料和时间
1.学校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派遣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盖章后报学院。事迹材料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2.各校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学生管理处(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罗亚玮。 联系电话:025-83335347
地址:1.邮政快递: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邮编210024 2.其它快递:南京市上海路203号509室,邮编210024。
附件: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派遣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2月24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