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苏教办职〔2013〕1号
关于推荐申报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2]35号)要求,现就推荐申报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校对照《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自行确定是否申报。申报学校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于2013年1月底前报送省辖市或省直管县试点县(市)教育局。申报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和建设标准撰写申请报告、组织相关佐证材料,在学校网页开辟专栏,供评审专家网上评审参考,省级网上评审程序、要求等另行通知。
二、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试点县(市)教育局汇总、审核本地区学校申请,会商财政局共同制定本地区《2013—2015年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创建计划》(见附件2)。其中2013年推荐学校名单须排序,并与学校申报表(一校一份)盖章后于2013年2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徐萍,邮箱:xuping608@163.com。
三、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学校进行统一评审,公布分年度创建学校名单。
建设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是“十二五”期间我省职业教育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任务。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规划和项目学校的推荐工作,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激励政策,提供配套经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任务目标的实现。
附件:
1.《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申报表》 .doc
2.《2013—2015年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创建规划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