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电工技能表演赛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0-15   浏览次数:621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苏职学会[2010]6号


关于举办201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电工技能表演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技能训练,提高教学质量,展示教学成果,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同意,决定于11月中旬举办201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电工技能表演赛。为做好比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11月12--13日,11月12日上午报到。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5日。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加工制造类专业教科研中心组承办。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三、竞赛方式及参赛资格

  1. 竞赛方式:电工技能表演赛项目由每组(2人)参赛学生合作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 参赛资格:该项目比赛仅设中职学生组,为2人团体项目。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在籍学生。参赛选手需有电工上岗证或维修电工(或安装电工)技术等级证书。没有取得上述证书的,须由劳动或安全监管部门(或核发该种证书的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选手已经参加并通过了电工上岗证或技术等级证书的考核鉴定。

  四、奖项设置

  1. 参赛获奖选手奖项设置

  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参赛组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设置奖杯、获奖证书及奖品。

  2. 指导教师奖

  竞赛为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比赛规则

  竞赛规则见附件2

  六、组队与报名

  各市限报2组(每组2人,必须是同一学校学生),各市教育部门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并于11月5日前将材料报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联系人:张铎、周向峰,联系电话025-83305589,025-83308083,传真025-83309965转116)。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参赛选手需提供如下资料:报名表(见附件1);免冠正面大1吋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学生学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电工上岗证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七、竞赛注意事项

  1. 参赛选手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在资格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在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将终止其竞赛资格;在竞赛后发现问题,将取消其竞赛成绩,收回奖杯、获奖证书及奖品。

  2. 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遵守赛场纪律,服从竞赛组委会的指挥和安排,尊重和服从裁判,尊重其他参赛选手,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3. 参赛选手必须穿着工作服(或竞赛用服,不得显示校名)及电工鞋,在比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触电和损坏设备等事故发生。

  八、竞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1.各参赛学校需缴纳参赛费2000元/组。

  2.竞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本次竞赛由亚龙科技集团提供经费和技术支持。

  附件:
  1.201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电工技能表演赛选手报名表
  2.201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电工技能表演赛竞赛规则
  3.201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电工技能表演赛竞赛日程

                              2010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亚龙杯”
                                  维修电工技能表演赛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职业学校 电工技能 表演赛 通知


 抄送: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0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