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1-18   浏览次数:439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函件
苏教办职函【2015】7号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成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领导,确保规范、有序地进行全省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关于成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苏教职[2015]18号),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及研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
    1.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领导,承担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研究、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具有指导各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制定课程考试大纲,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开发试题库、制定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考试标准及考务要求、确定社会考试成绩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转换办法、组织学业水平考试等职能。
    2.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尹伟民  省教育厅职教处处长
    邓洪斌  省教育考试院成高处处长
    副主任:章  宏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主任
    秘书长:吴蔚群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副主任
    副秘书长:
    张  赟省教育厅职教处主任科员
    周新华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教管科科长
    联络员:
    周新华  南京市职教(成人)教研室教管科科长
    范懋炜  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
    奚  军  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社教研室主任
    胡  洁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员
    黄连海  镇江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教研员
    刘兵兵  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科科长
    肖永刚  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陈金国  扬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教教研室主任
    蒋亚娅  淮安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副主任
    郑明富  宿迁市教育局职社处副处长
    胡殿均  徐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室教研员
    戴乐军  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郑步春  盐城市教育局教科院副院长
    二、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
    1.分设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42个研究组,聘请马永飞等788位同志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聘期四年,自2015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成员聘期内因工作调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以申请退聘。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可增聘一次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成员。
    2.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接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领导,在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指导下,承担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委托的以下研究工作: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订各考试课程的考试大纲和考试的实施方案;研制开发各考试课程的试题库;学业水平考试试卷的命题及相关的评分标准制定;组织开展学科教学的教学改革研究工作。
    3.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的活动经费由省教育厅根据研究活动需要以“专项经费”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研究组成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资助。
    4.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是我省职业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组工作的开展成效关系到江苏省整个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成败。各成员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努力提高教科研能力,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及提高学科教学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关系到江苏职业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各市教育局要做好对本市牵头专业的指导与支持工作,各研究组成员要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科研素养和学术水平,努力提高政策咨询能力。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组及成员名单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