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11〕50号
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职业学校
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实施职业学校专业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我厅组织了2011年全省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认定工作。
经学校申报、各市推荐、专家初审、实地视导和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启东职业教育中心校电子技术应用等49个专业为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阜宁中等专业学校光伏技术应用等17个专业为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专业等26个专业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南京卫生学校医学影像技术等12个专业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现将认定结果予公布(详见附件)。
2012年,我厅将继续组织全省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认定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专业建设规划,对照建设标准,加快建设步伐。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合格专业认定职责,在此基础上推荐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各地推荐材料请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至我厅职业教育处。
附件:2011年全省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认定结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