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0-10   浏览次数:264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234

                  

 

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11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4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5号),关于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47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金额。201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2012年五年制高职五年级在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2012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籍学生。现将各项指标下达给你们,        分院(办学点)国家奖学金奖励     人,奖励经费       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      人,奖励经费       万元;国家助学金资助      人,资助经费        万元。

二、评审要求和程序。各校要遵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严格执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名单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再由学院汇总上报教育厅。

三、系统申报要求。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两项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申请内容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202.119.175.107)。申请表中“院系意见”由各学校填写,“学校意见”由学院填写。“学校:□□院系:□□”填写要求:在“学校”后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院系”后填

写“**分院或办学点”。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 各校于1016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汇总表(从系统中打印)报送学院学生管理处。

2.各校还须报送每位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系统中打印,一式两份)和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3.学校的开户银行、帐号和户名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学院办公室财务人员苏莲萍同志,电话025-83335336

联系人:郭偌伶 。电话:025--83335346。电子信箱:RUOLINGGUO@163.COMQQ群号:262121787

五、下载相关文件和资料。

1.文件

1)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

学期第一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11号)

2)《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4号)

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5号)

4《关于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47号)

以上文件请从联院学生奖助贷管理群(262121787)或联院奖学金、征兵补偿群(92312099)共享下载

    2.资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以上表格请到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202.119.175.107下载打印。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2926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9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