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关于做好2012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第一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11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4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5号),《关于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47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金额。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2012年五年制高职五年级在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2012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籍学生。现将各项指标下达给你们, 分院(办学点)国家奖学金奖励 人,奖励经费 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 人,奖励经费 万元;国家助学金资助 人,资助经费 万元。
二、评审要求和程序。各校要遵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严格执行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名单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学院,再由学院汇总上报教育厅。
三、系统申报要求。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两项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申请内容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202.119.175.107)。申请表中“院系意见”由各学校填写,“学校意见”由学院填写。“学校:□□院系:□□”填写要求:在“学校”后填写“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在“院系”后填
写“**分院或办学点”。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 各校于10月16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汇总表(从系统中打印)报送学院学生管理处。
2.各校还须报送每位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从系统中打印,一式两份)和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3.学校的开户银行、帐号和户名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学院办公室财务人员苏莲萍同志,电话025-83335336。
联系人:郭偌伶 。电话:025--83335346。电子信箱:RUOLINGGUO@163.COM。QQ群号:262121787。
五、下载相关文件和资料。
1.文件
(1)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
学期第一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11号)
(2)《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秋季学期第二批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4号)
(3)《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185号)
(4) 《关于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47号)
以上文件请从联院学生奖助贷管理群(262121787)或联院奖学金、征兵补偿群(92312099)共享下载。
2.资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以上表格请到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202.119.175.107)下载打印。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9月26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