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员等职业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9-06   浏览次数:417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在我省开展物业管理员等职业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一)除正常开展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四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等两个职业的试验性鉴定以外,今年下半年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四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三、四级)、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等三个职业由全国统考下放为全省统考,作为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职业。
    (二)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全省统考,题库改用国家题库,不再使用省卷库,鉴定考核方式也作了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以上四个职业的申报条件将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http://js.osta.org.cn/)“公告通知”栏目上公示。
    二、为保证试验性统一鉴定的质量,各市可按每职业选择1-2家单位参加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附件1),经各市初审合格并报省中心资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原来已具备开展以上职业培训鉴定工作资质,并在省中心备案的单位,无需再另外申请。
    三、试验性统一鉴定日期
    物业管理员和企业文化师等两个职业试验性统一鉴定的日期为11月20日,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广告设计师和网络编辑员鉴定日期不变,仍为11月19日,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具体时间和职业等级安排情况见附件2、3)。各市要按照全省统一鉴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
    四、试验性鉴定职业的考场管理、监考人员配备和考务管理等要求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05号)执行。
    附件:
    1、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
    2、2011年下半年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2011年下半年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doc
2011年下半年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时间安排.doc
2011年下半年全省试验性统一鉴定考核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