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第三届网上创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各分院、办学点:
为贯彻落实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全面加强专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苏联院〔2012〕3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五年制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锻炼学生在电子商务真实环境下的网络营销能力,经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协作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电子商务专业第三届网上创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初赛:各校电子商务专业08、09、10级五年制高职在籍学生(年满18周岁);
决赛:各校根据初赛成绩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提交网店策划书。参加决赛的选手网店必须由参赛选手实名认证和维护经营,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办法
各分院根据本校电子商务专业学生网店建设、网店销售额等方面综合评定进行初选,推荐3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网上创业大赛成绩以网店为单位统计,所有参赛选手只要在大赛规定的成绩统计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应的竞赛内容即可。
三、竞赛时间、地点
初赛:2012年4月1日——6月30日;地点:各校;
决赛:2012年7月中旬;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平台
淘宝网(www.taobao.com)、拍拍网(www.paipai.com)。
五、竞赛内容
参赛学生在淘宝网、拍拍网独立开设网店或自建网店,进行网店设计、装修、维护与推广;进行网上营销、促销、售后服务,完成交易评价,实现预定销售目标;制作网店策划书。要求:网店销售商品必须遵守淘宝网、拍拍网经营规则,严禁发布非法、违禁物品。
1.确立网店经营主题、建立网店商品分类
(1)参赛选手需根据自己经营能力和商品进货渠道,确立网店经营主题。
(2)围绕选定主题挑选相关的产品组建网店并且设立相对应的商品分类。
(3)提醒各参赛选手应注重突出网店的经营主题和特色,避免创建综合类、百货类网店。
2.网店信息管理
(1)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要求,完整真实的添加商品基本信息、维护店铺介绍、促销信息等内容。
(2)各网店经营者必须真实发布配送及支付等相关服务公告。
3.网店页面美化
(1)参赛网店可以使用淘宝网、拍拍网提供的网店模板,也可以自行制作个性化网店页面。
(2)提醒参赛选手关注自制的页面设计质量、链接速度及准确性。
(3)各网店页面的内容不得包含中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内容、虚假的促销信息及服务承诺,凡网店内容涉及违法和侵权行为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选手自己承担。
4.网络营销
(1)参赛选手根据自己网店主题、所售商品特点及适应人群自主拟定线上线下市场推广方案及计划。
(2)参赛选手应定期对所开展的营销活动或市场推广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5.网店运营服务工作
参赛选手及时查看订单状态,及时做出真实、负责任的回应,并解答客户的各种咨询和疑问,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
六、大赛组织机构
(一)大赛领导小组
主任:冯志明
副主任:吴兆刚、堵有进、宋金海、伍文
委员:各分院电子商务骨干教师
(二)大赛工作小组
1.仲裁组
主任:冯志明
委员:汪志祥、张格宇
2.裁判组
裁判长:张格宇
裁判:5-7人,由经营网店、具有实战经验的分院骨干教师组成
3.资格审查组
学院伍文老师
七、评分规则
1.网店建设(16分)。
店铺LOGO(2分);店招(5分);促销广告(5分);商品分类(4分);
2.客户服务:(2分)
通过阿里旺旺及时与客户沟通,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要求参赛选手在与消费者或客户沟通时,按照《电子商务营销类就业能力与岗位实践实习实训手册》的要求:诚信待客、注意语言艺术及沟通技巧。处理客户投诉要尽量快速、圆满。裁判
3.信用评价(2分)
根据好评率高低计分,好评率100%得2分,90%-99%得1分。90%以下不得分。
4.经营业绩(60分)
在竞赛截止日期前,以成功交易订单、双方完成评价且无退货为准,凡淘宝评价不计分的销售额不统计在内。
销售额 | 标准分 |
1000元以下 | 10分 |
1000-2000元 | 15分 |
2000-3000元 | 20分 |
3000-5000元 | 30分 |
5000-7000元 | 40分 |
7000-9000元 | 50分 |
10000元以上 | 60分 |
说明:严禁虚假交易,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凡评委对相关交易有疑义,请相关分院指导教师2天内提供相关证据。
5.网店策划书(20分):决赛选手提交网店策划书一份。
八、奖项设置
学生设置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10%,二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20%,三等奖为参赛总人数的30%;对获一、二等奖、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另设优秀组织奖。
九、有关要求
1.各分院要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赛,同时按照竞赛方案的要求做好竞赛各项准备工作。
2.各分院务必在2012年6月25日将参加决赛学生名单、网店名称、辅导教师等资料报至徐州经贸分院,网店销售额请分月统计与合计。
3.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联院电子商务群和徐州经贸电子商务实验室网站(www.xzjmec.cn)。
联系人: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 张格宇老师
联系电话:0516-87799030(办);手机:15996910098
E-mail:zhangy5819@163.com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商务专业协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