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情况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2012年省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声誉较高、专业师资紧缺的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充实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切实用好专项资金,我厅决定开展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情况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2012年省特聘兼职教师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国家示范学校以外的各县级职教中心和农业类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一)。
二、专项资金用途
特聘兼职教师专项资金用于学校从社会聘请、担任本校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工资补助。特聘兼职教师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较高的技能水平,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每学年授课时数不少于60课时。
三、兼职教师情况报送要求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要求填写《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情况表》(见附件二)。表格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18日前报各市教育局职教处。各市教育局职教处汇总、审核后于5月20日将表格电子版和盖有市教育局公章的纸质表(一式两份)寄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徐萍,电话83335668,邮箱xuping608@163.com。
四、其他有关事项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如实填写情况表,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一:2012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专项经费补助学校名单
附件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情况表
省教育厅职教处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