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
选手跟踪调查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社处:
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选手跟踪调查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市按照附件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大赛”优秀选手跟踪调查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并于6月29日前将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并发电子邮件。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张赟,邮箱:zhangy@ec.js.edu.cn
附件:《关于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选手跟踪调查并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