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案例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6-22   浏览次数:421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11〕27号


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案例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院校:

  为贯彻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深入总结五年制高职办学经验,凝练五年制高职办学特色,探索五年制高职办学规律,推动五年制高职在新的起点上,增强办学能力,提高办学水平,走出一条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发展之路。

  二、征集范围

  各地、各职业院校近年来在五年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富有成效的创新举措。包括:专业开发与设置、课程改革与实施、产教结合与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与学生管理、德育工作与校园文化建设、毕业生就业与创业、职教集团化办学、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制定与监测等方面的创新举措。特别是课程体系建设,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三、案例要求

  1.突出五年制高职特色,着力反映针对五年一贯学制人才培养特点,开展的一系列创新举措。

  2.具有真实性,是办学实践中真实的案例,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3.具有推广性,经验、做法在全省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可在全省推广。

  四、征集要求

  案例选题要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案例表述要主旨明确、层次分明、语言简洁、数据详实、细节清楚、叙述实在、论述有力。体例可参考经验总结格式,文字一般不超过3000字,重要资料和文件可作附件(不计入正文字数)。

  各地、各五年制高职举办院校要将案例征集作为推动五年制高职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研究,深入总结,撰写出代表本地、本校五年制高职办学水平的新鲜案例。

  请各案例撰写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创新案例(加盖公章),寄至省教育厅职教处(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同时发电子邮件(名称统一为:**五年制高职创新案例)至:mawq@ec.js.edu.cn。联系人:马万全,联系电话:025—83335665。我厅将组织专家认真研究整理,并将优秀案例汇编成册,进行推广。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五年制高职 人才培养 创新 案例 通知


 抄送:教育部职成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