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03   浏览次数:539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职[2011]16号


关于成立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专业设置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规范管理,促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办学水平、办出特色,根据《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委员会由省教育厅聘任,任期四年。首届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杨湘宁 省教育厅副厅长

  委员:晏仲超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鲁沛 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尹伟民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

     徐子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樊增荣 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林 伟 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

     马能和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杨九俊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副院长

     马良生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副院长

     邓洪斌 省教育考试院成高处处长

  二、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规划。

  (二)评审各地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新增专业。

  (三)指导全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

  三、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电话:025-83335665。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五年制高职 专业设置 委员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