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
作品展洽会候选作品的函
各市教育局职社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15号)要求,江苏省教育厅决定申报特装展位,请每市按教育部通知要求推荐2件学生技能作品(校企合作产品优先)和1个校企合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并于5月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的《送展作品(项目)事项明细表 》(见附件),以及相关作品和项目内容的光盘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展洽会事项联系人:彭召波,025-83335667, 13770827866。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大厦607室;邮编:210024;E-mail:pengzhb@ec.js.edu.cn;QQ:305502219。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的通知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