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国家示范学校调整、提交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20   浏览次数:530
关于第二批国家示范学校
调整、提交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通知

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近日,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正式批复、下达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见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站)。根据教育部项目实施办公室在国示范校QQ群内的通知,第二批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最终批复日期定为2012年6月4日,并于2012年6月4起正式启动建设。请各项目学校将方案和任务书中建设起始日期相应调整为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

  请各校根据系统内专家最后批复意见,认真修改方案和任务书,同时按照教育部规定格式(见附件1、2)进行调整。修改、调整后定稿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由我处统一印制,与三部委正式批复一起装订成册后用于存档(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各一份)。具体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如下:

  1.6月28日前各校将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定稿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系统关闭时间为6月29日14点,请预留省级复核和点击提交时间)。

  2.正式提交后的建设方案与任务书电子稿(须与系统内完全一致)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张赟,电话:02583335676,邮箱:ntjlc@163.com。截止时间为7月5日。

  3.7月10日到省教育厅608房间取印好的纸质文本,回学校和地方盖章后,7月13日下班前送回2份,留1份本校存档。

  4.7月14日上午我处将收齐后的材料以特快专递集中发往教育部,留1份省教育厅存档。

  存档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将作为两年后验收的重要依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请确保正式提交给系统和我处的电子稿为最后定稿。

  附件1:第二批国示范校项目建设方案存档格式

  附件2:第二批国示范校项目任务书存档格式
                              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