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专业协作委员会理事长
扩大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分院:
经研究,定于2011年11月召开学院专业协作委员会理事长扩大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内容:传达教育厅关于加强技能大赛工作的精神。
2.参会人员:各专业协作委员会分管技能工作的理事长、秘书长、各技能项目组组长和苏州分院、中华中专校、南通中专校、江苏模特艺术学校、常州艺术分院、江苏省戏剧学校等学校分管技能工作的校长。
3.会议时间:11月15日下午5:00之前报到,16日上午9:00开会。会期一天。
4.会议地点:虹桥宾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02号,联系电话:(025)83400888。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