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项目综合实训课程辅助教学资源开发成果的函
有关市教育局职社处,各项目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项目综合实训课程辅助教学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0〕42号)要求,各市、各项目组前期已经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大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后期制作阶段。为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开发任务,现就成果审定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组必须于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拍摄、动画、图片等相关素材制作的全部工作;
二、5月6日前形成结构完整的编辑稿,在有关学校和承担国赛集训工作的相关学校结合集训工作组织相关教师、学生观看,并征求省内外大赛专家意见后组织修改;
三、省教育厅于5月20日组织专家组对开发成果进行审定(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各项目组根据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期完成配套《学习手册》的修改工作,于5月25日之前提交全部开发产品。
请相关市教育局职社处、各项目组相关负责人严格按上述时间执行并进行过程监控,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资源开发的各项工作,并请于5月10日前将会议回执(附件2)传真至025-83335667。
联系人:彭召波,025-83335667;谢传兵, 025-83758245。
附件:1、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项目综合实训课程辅助教学资源开发成果审定安排表;
2、会议回执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