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9-08   浏览次数:202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苏联院办〔201563

 


关于做好2015年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00号)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院、办学点要充分认识做好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由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院办牵头,人事处、教务处(评建办)、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信息中心等共同协调的数据采集工作机制,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二、各分院、办学点要切实加强数据采集骨干队伍建设,加强数据采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要准确理解各项数据的含义,做到对采集的各项数据理解一致、填报口径一致。要实事求是地从源头采集各项数据,在填报过程中严格按照统计数据的实质和要求来统计各项数据。要在总结去年数据采集平台运行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和信息技术手段,落实责任制,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度,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有效。

三、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今年状态数据采集和上报继续采用我院自行研发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版(TJS-V2.15L)》(附件1),各校要按新版本的说明进行采集和填报。有关工作事宜将主要通过QQ群(群号:370126520)进行布置,各分院、办学点均须委派人员,以实名制方式加入QQ工作群,名称格式为:学校简称+姓名。

四、数据采集平台中“基本信息”、“基本办学条件”等栏目内容,与教育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相同的统计指标,必须使用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对外发布的同时间段的相关数据。

五、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各分院、办学点有关职能部门参照《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有关指标解释》(附件2)和《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操作及填报说明》(附件3)研究解决。有关技术操作等问题由各分院、办学点统一汇总后发送至lhxysjcj@163.com,由专人给予回复。

六、各分院、办学点在对状态数据核实无误后,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于10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校采集平台数据库文件提交至lhxysjcj@163.com。学院将组织专人对各校上报数据库文件进行审核。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徐伟、钱文琴,联系电话: 025-83335355,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政编码:210024,邮箱:lhxysjcj@163.com

 

附件: 1. 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版(TJS-V2.15L

2. 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有关指标解释

3. 2015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操作及填报说明

          (附件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