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监〔2011〕109号
各市安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的通知》(国纠办发〔2011〕2号)和省政府纠风办《2011年民主评议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苏纠办发〔2011〕4号),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我局拟定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省辖市安监局请于7月15日前将各单位(包括各县(区、市)安监局)政风行风评议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办公室和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报省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小红,联系电话:025-83332374,电子邮箱:cxh_aj@js.gov.cn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