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1-14   浏览次数:392
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职〔2011〕45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切实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近期将启动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的任务

  开展技能教学研究,开发技能教学课程资源,开展技能教学师资培训。研究国际国内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最新标准、最新岗位设置要求,指导职业学校技能教学改革。承担全国、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各专业比赛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和部分职业学校校际联赛组织工作,推动我省职业学校技能教学水平的提升和技能大赛成绩的提高。

  二、申报对象

  江苏省高水平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行业企业单位。鼓励各重点职业学校联合有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院校、行业企业共同申报建设技能教学研究基地。

  三、申报条件

  1.校企合作紧密。申报单位应与行业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掌握行业企业发展的最新动态,熟悉本专业就业岗位的最新要求,与行业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合作活动。

  2.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相应专业师资数量适当、满足日常教学需要;专业师资水平较高,专业教师中获得技师以上技术等级或非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人数达6人以上,获得高级技师或非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人数达2人以上,有全国大赛金牌教练。

  3.实训条件优越。相应专业实训设备充足、先进,满足日常教学需要,满足技能大赛集训需要。

  4.技能大赛成绩优秀。学校在历届全国职业院校和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

  四、申报和评审

  1.2011年11月底前,各市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12年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项目,组织各职业学校积极申报,联系相关合作单位,共同填写《江苏省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申报表》。每市每个专业类别限报1所学校。请各市于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寄至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张 赟,联系电话:025-83335676,邮箱:zhangy@ec.js.edu.cn。

  2.12月底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确定首批省级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名单。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建立全省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地、本校专业规模、结构和各地产业发展趋势,对照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的条件,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附件:江苏省职业教育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技能教学 研究基地 申报 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