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我局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简称“两个专项工作”,下同)作出如下安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局“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财务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参加,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局“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明确分管领导和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广泛开展动员部署。要把开展“两个专项工作”作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讲清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搞好清理登记和审查审核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对违规问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和处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情况要亲自审核把关。要把“两个专项工作”与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既要认真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又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管理和制度上的不足,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遵守政策纪律。要结合五月份的“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严禁擅自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禁违反规定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购车,严禁公车私用。加强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管理,凡是没有纳入会议计划和没有按程序报批的会议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参加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举办单位一律不得向出席活动的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五、强化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搞好跟踪督导,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掩盖瞒报问题,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和工作情况。省局设立“两个专项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5-83332374,83332376。
附件: 1、局“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局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实施计划
3、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计划
4、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工作的内容
5、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