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年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3浏览次数:295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
中职联协[2013]7号

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年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职成处,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处,各职业院校和会员单位:
    今年是全国职业院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十周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职业教育领域深化综合改革。认真总结十年来该项工作的经验和成果,交流2013年各地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情况,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职业教育深度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整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商讨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更好地发挥协作会在建设现代职教体系进程中的作用。经教育部职成司同意,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2013年年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0日报到,21-22日开会。
    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西丽金百合大酒店(深圳南山区西丽湖路4038号)
    二、会议内容
    1.总结、交流各地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经验和做法;
    2.2013年度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工作报告;
    3.研讨进一步做好东中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
    4.参观考察深圳职业院校。
    会议期间,还将安排与会职业院校进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自由洽谈活动,并召开协作会常务理事会。
    三、参加会议人员
    1.教育部职成司有关领导;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有关领导;
    3.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职成处, 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处负责人;
    4.各省(区、市)职业院校院校长及相关人员;
    5.有关企业代表。
    四、会议其他事项
    1.请各地职成处牵头,组织所属职业院校集体报名参会。并将填写报名回执的与会人员名单于12月11日前发送邮件至会务组(hzbxbm@163.com)。
    2.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成处及职业院校负责同志,参加完教育部职成司在东莞召开的“学校管理工作会议”之后,可直接参加协作会的年会。届时协作会秘书处派车将与会同志从东莞接到深圳,参加协作会年会,会后按照各位同志返程航班或车次时间由会务组统一安排送站(请两个会议都参加的同志在报名回执表上注明。也可以到年会预订返程票)。
    3.会议期间与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参会人员食宿费自理,会务费850元。各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参加会议不缴会务费。
    4.会议报到当日全天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请将到达深圳市的时间(航班号、车次等),务必于12月15日前告知接站联系人。
    本会议通知可登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网站(www.svsce.cn)查询。
    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耿  博010-62124336  13488689537
              姚锡川010-62511229  13811507782
    请用邮件报名:E-mail:hzbxbm@163.com
    接站联系人:席建:18038154934 (深圳)
   本会议通知可登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网站(www.svsce.cn)查询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协作会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