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郝允龙  发布时间:2022-10-27   浏览次数:257

关于做好学院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高等学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我院章程自实施以来,在学院改革与事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和民主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1号令)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章程集中修订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25号)以及《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有关章程修订的规定,决定启动学院章程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吸纳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学院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提升内部治理效能,为建设特色鲜明的职业学院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二)坚持依法制定。制定章程要以我国《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组织,依法组织制定。

(三)坚持民主公开。牢固树立师生员工的主体地位,章程应反映全体师生的意愿,体现全体师生的利益。章程修订要发扬民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正确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使章程起草成为全校集思广益、凝聚共识、规范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

(四)坚持改革创新。将章程制定工作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对现行章程中已不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条款进行修改,使章程制定与管理体制改革相互促进,以改革为章程制定提供动力与目标,以章程制定为深化改革和梳理完善各项制度提供良好契机。

(五)坚持特色办学。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我院办学经验及成果,学习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增强章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与时俱进,着眼于增强学院办学特色、满足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办学层次、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更好地推动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勤俭建校、依法治校战略。

三、组织领导

成立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本次章程修订有关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

  长:张东良  李桂萍

副组长:成伯君  魏勇  任国兴  朱伟军  吉智

工作职责: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对学院章程修订工作进行组织与监督,指导、检查修订工作进展;负责组织解决学院章程修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审议、审定章程修改意见和修改定稿,确保学院章程修订工作顺利进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

    任: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卫处、资产办、后勤服务中心、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等。

工作职责:组织召开有关章程修订工作会议及研讨会、座谈会等;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政策法规、上级文件、国内外大学章程及相关资料,及时呈送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撰写学院章程修订材料;及时向省教育厅和学院汇报修订工作进展及申请核准有关材料。

四、工作步骤

(一)发布修订工作通知,部署修订工作,征集具体修订意见(1030日前);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意见和建议并梳理汇总(1110日前);

(三)形成章程修订案(讨论稿)(1120日前);

(四)面向各部门、各学院党政领导、师生代表等广泛征求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对章程修订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章程修订案(教代会讨论稿)(1130日前);

(五)提交教代会执委会讨论(1215日前);

(六)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报教育厅核准(1225日前);

(七)经教育厅核准后,印发实施《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院章程(修订稿)》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章程制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院上下要正确认识章程修订对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实现依法治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章程起草工作如期推进、圆满完成。

(二)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全院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媒体宣传、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202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大家集思广益,就章程起草工作和章程内容积极建言献策。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修订高校章程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广泛参与、积极献计献策的良好氛围。

(三)立足实际,科学修订。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章程起草工作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章程起草过程中认真梳理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找出当前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通过章程制定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确保学校章程修订过程民主、内容合法、文本规范,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水平。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

          2.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章程集中修订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25号)

4.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试行)

5.修订工作任务分解表

 

 

中共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1025